二审✨✨✨✨¶
启动¶
上诉(除被害人的当事人)、抗诉(检察院)
被告人的近辩要通过被告人同意(缺席审判除外)
被害人有请求抗诉权
判决10天裁定5天
上诉灵活抗诉严
类型 | 形式 | 递交书 | 抗诉对象 | 特点 |
---|---|---|---|---|
上诉 | 口头书面 | 原法院、上一级法院 | 上一级法院 | |
抗诉 | 书面 | 原法院 | 上一级法院 | 上级检察院可以听意见后撤回、指令抗、变更补充 |
期满前想上就上想撤就撤 期满后撤前审查
死刑立即上诉就让撤
审理¶
全面审查原则¶
刑事民事、同案犯等等一起查一统
上诉不加刑原则¶
被告人上诉不加刑
被上被抗可加刑
发回重审变重的情况只有一种:检察院发现新的犯罪事实
二审抗死事证必开庭
检察员 -> 二审再审
开庭给检察院一个月阅卷出庭,不开庭不出庭
死立即,必开庭、一审中院、上审委会
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能发回一次
程序违法(补正的除外)应当发回
各种期间总结¶
名称 | 审限 | |
---|---|---|
二审 | 2+2(死民交)+x | |
侦察羁押 | 2+1+2+2+x | |
检察院审查起诉 | 1+15 | |
检察院审查起诉(速裁) | 10+5 | |
一审普通公诉 | 2+1+3+x | |
一审自诉被告人自由 | 6个月 | |
一审自诉被告人羁押 | 2+1+3+x | |
简易程序 | 20天 | |
简易程序超过三年 | 90天 | |
速裁程序 | 10+5 |
法定刑以下量刑¶
不上不抗就层报最高院 中途不同意发回重审
最高院不同意 可二审可一审 二审事实证据纠程序开庭